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长期以来,新疆始终坚持在各族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政策为中心内容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大力揭露和批驳民族分裂势力散布的种种歪曲和杜撰新疆历史,包括民族发展和宗教演变历史的谬论,肃清他们所宣扬的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的反动影响,不断增强各族人民群众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使各族干部群众真正懂得,民族团结则百业兴旺,民族纷争则人民遭殃,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的思想政治觉悟。
从1982年开始,新疆连续几次开展大规模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大力表彰民族团结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感召和凝聚人心,在新疆大地上唱响了“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形成增进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前发展。
从1983年起,新疆连续22年把每年的5月作为民族团结教育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做到年年有重点,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发展,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和富于时代特点的教育内容,广泛地宣传教育各族干部群众。通过长期扎实有效的工作和卓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使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为越来越多的干部群众所掌握,“三个离不开”思想日益深入人心,党的民族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各民族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已蔚然成风,全疆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的先进典型不断涌现,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在新形势下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