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后,游客五方面获益最大:
1.旅游景区涨幅受限制 游景区将更加实惠。
《旅游法》对门票价格作出了规定:将不同景区的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的,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价格之和,且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拟提高收费价格,应当举行听证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2."零负团费"重治理 "跟团游"更轻松愉悦。
《旅游法》中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让游客的钱都花在明面上,这条规定其实是让游客的消费权益更有保障。
3."自由行"获得更充分保护 出行更顺心。
国家旅游局局长邵琪伟指出,要求政府为游客提供免费的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同时,也在多个条款中规定旅行社之外的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给"自助游客"提供更充分的保护。
4.遇险急救可使用旅游服务保证金 出游更安心。
《旅游法》规定,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旅行社无力垫付紧急救助费用的,由旅行社提出申请,经对旅行社作出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行社拒不垫付的,由对旅行社作出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决定。
5.不得向旅游者索取消费 游客出游更舒心。
导游和领队应当引导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劝阻旅游者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严格执行旅游行程安排,不得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