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地区申报的淡季旅游活动项目并经自治区淡季游活动办公室批准中标的,每个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吐鲁番新注册成立并正常连续营业三年,完成工作量的旅行社可一次性发放扶持资金10万元;对在吐鲁番新成立并正常营业的旅游策划与执行公司每个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在吐鲁番新成立并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青年旅舍、快捷酒店,每个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在吐鲁番打造新的文化演绎产品,特别是过夜产品的,予以补助;自今年12月至2014年4月,凡组织人数20人以上并在吐鲁番过夜的的旅游团队,一晚每位奖励20元,两晚每位奖励50元;今年12月至2014年4月,参与吐鲁番“开往春天的大巴”主题旅游活动的游客,乌鲁木齐-吐鲁番车票全免;今年12月至2014年4月,乘专列来吐鲁番旅游的,每趟专列奖励5000元;凡被自治区旅游局评定为乡村游示范县、示范乡镇、度假基地、示范村、优秀星级农家乐和示范点的,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奖励;对开发特色餐饮、特色工艺品制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对于参与淡季游主题活动的游客,由吐鲁番统一旅游有限公司出台优惠政策;2014年,将重点拓展客源地市场,对加入吐鲁番淡季游营销联盟的旅行社给予奖励,对领衔开拓区外、境外客源地市场的,可签订双方或三方营销协议,在宣传费上予以支持;旅游经营主体围绕突破吐鲁番“过夜游”“淡季游”的其他营销创举新举措,可以通过吐鲁番统一旅游有限公司上报地区旅游局,按程序采纳实施后,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予以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