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出台《2013年“爱新疆·游家乡”淡季旅游政府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此办法,对参加35项2013~2014淡季旅游主题活动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
根据补贴标准,自治区旅游局将对面向社会公开承诺提供新疆旅游卡刷卡惠民价格的旅游企业一次性发放10000元的财政补贴,用于提高大型系列活动的组团收客报价的竞争力。
由于淡季旅游主题活动报价与实际成本存在价差,自治区旅游局将会对企业进行价差补贴。针对客流量小的景区,固定性价差补贴直接补贴给景区;针对客流量大的景区,固定性价差补贴将纳入灵活性价差补贴中统筹核算。
在灵活性价差补贴部分,自治区旅游局将通过与享受价差补贴的旅游企业进行沟通,确定被补贴单位淡季市场团队销售价与新疆旅游卡结算价之间的价差部分。
根据新疆旅游卡消费平台的数据支撑,统计出享受价差补贴的旅游企业实际向社会提供的持卡惠民价格消费次数。灵活性价差补贴总额=价差×刷卡次数。
但是,对享受价差补贴的旅游企业进行补贴时,每个旅游企业享受价差补贴的价差部分都有一个上限。例如,景区按照价差部分的50%左右补贴,酒店按照价差部分的60%左右补贴,滑雪场、温泉按照价差部分的70%左右补贴。 |